7月中旬,国家广电总局下发了一则内部通知,要求互联网经机顶盒(DVD机等)向电视机终端提供视听节目服务的,均须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三网融合的有关要求,在经批准的试点城市,由广电部门另行组织。而在国家广电总局没有开放通过互联网经机顶盒(DVD机等)向电视机终端提供视听节目服务的许可前,各持证网站严禁从事相关业务,不得以内容提供商的身份与非法开展互联网电视业务的公司开展合作。
分析人士认为,此轮“叫停令”意味着,国家广电总局再次强调其内容播控权的不可逾越。
新一轮“叫停令”
2011年在业内被称为智能电视元年,创维、海信、康佳、三星、LG等国内外厂商陆续推出“智能化”战略和产品,智能电视市场快速扩张,联想、苹果、微软等IT巨头也对智能电视市场虎视眈眈,欲分杯羹。
奥维咨询发布的数据预测,智能电视2011年总规模预计将达到329万台,并在未来3年内维持50%的增长速度,到2014年智能电视有望成为标配。
一直深受终端制造低利润困扰的彩电厂商,也欲在智能电视领域翻转业绩,纷纷跃跃欲试从制造向内容慢慢渗透。然而,此次国家广电总局又一轮“叫停令”的下发,当年彩电厂商在互联网电视上铩羽而归的尴尬似乎即将重新上演
据了解,通过机顶盒或DVD向电视机提供视听节目有两种模式。一是拥有IPTV牌照的上海文广百视通与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在部分城市推广IPTV的模式;二是一些视频网站通过与电视机厂商合作,通过智能电视、网络DVD或者机顶盒来传输视频内容。
一些视频网站与机顶盒厂商或者彩电厂商合作推出的TV版正是这次监管的重点区域。
此前不少视频网站一直在试图将业务范围从最初的PC端延伸到电视、平板电脑和智能手机端。今年5月18日,彩电巨头海信宣布联合乐视网推出乐视网TV版。其通过乐视网开发的云视频超清播放机或互联网电视实现在电视上收看乐视网的视频内容。
对此,海信互联网运营中心总监高雄勇表示:“我们与乐视网的合作是严格按照国家广电总局有关互联网电视的规定推进的,而且我们还有与拥有牌照的杭州华数的合作。”而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总裁励怡青明确表示,乐视与海信在公布合作推互联网电视之时并未与华数有合作,是在被指责违规后才紧急找到华数谈相关合作事项。
智能电视将受监管
据了解,虽然国家广电总局此次“叫停令”主要针对的是需要借助机顶盒上网的IPTV电视,但接下来对于智能电视的互联网内容监管条例也可能出台。
2009年,互联网电视方兴未艾。当年8月14日,国家广电总局出台条例要求互联网电视内容提供方必须获得国家广电总局颁发的内容牌照。之后包括上海文广百视通、杭州华数、CNTV等在内的6家内容提供商获得了互联网电视牌照,而彩电厂商也只能与这些牌照商合作。
在“牌照制”制度的规范下,电视厂商要生产互联网电视,必须和6家牌照商合作,而为了保证内容的质量,需要与网络视频公司合作。目前盛行的是“终端制造商+内容平台集成商+集成播控平台提供商”的合作模式,创维、优朋普乐、南方传媒首创这一合作模式。
不过,今年,借助电视硬件升级和Android、Windows等操作平台,彩电厂商纷纷推出了各自的智能电视,虽然也与国家广电总局认可的互联网电视牌照商合作,但是很多智能电视已经可以直接登录互联网,外界纷纷猜测广电将出台新的智能电视监管条例。
国家广电总局科技司有关人士指出,国家广电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正在酝酿监管条例,接下来对于智能电视的互联网内容监管条例也可能出台。
厂商难破内容困局
在彩电厂商看来,自己有终端产品,然后找到实现差异化的内容提供商合作,就能实现智能电视的差异化合作。但是,随着国家广电管控收紧,还必须有第三方播控平台参与,即目前盛行的“终端制造商+内容平台集成商+集成播控平台提供商”的合作模式。这样的话,彩电厂商面对的就是三家分利,短期来看盈利空间相对缩小。
同时,在这种情况下,视频内容若都来自于几家牌照商,视频的差异化竞争其实不是彩电厂商说了算,而是牌照商的服务说了算。因此,智能电视的竞争其实将逐渐沦为牌照商内容的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