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自3月1起,执行的新的政策,在2020年3月1日起到8月31日都可以自行选择兑换,在银行和手机网银都可以设置。
固定利率:合同上写的利率数值,不随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的,就是固定利率。
固定利率:固定数值
浮动利率:合同上写的利率数值只是第一年的执行标准,以后每年1月1日根据央行公布的基准利率进行变化。
浮动利率:央行基准利率*(1+浮动比例)
其中央行基准利率随央行政策变化,浮动比例固定不变。
LRP加点:合同上写的利率数值只是第一年的执行标准,以后每年1月1日根据央行公布的LPR进行变化。
LPR利率:LPR+基点
政策调整后,取消基于基准利率的计算方式。所有的新贷款按照LPR执行。老贷款根据银行和客户的谈判结果(8月底前完成合同变更),可以选择执行固定利率或LPR加点方式执行。
最近几个月LPR呈现下降的趋势,但是银行的初始执行利率却大多保持不变。
我们这里执行的首套房利率标准是5.88%,数字来源是换锚前的浮动利率4.9%*(1+20%)=5.88%
2019年底办理的贷款有两种:
LPR为4.85%时,银行的加点是103,即4.85%+1.03%=5.88%。(代号:合同一)
LPR为4.80%时,银行的加点是108,即4.80%+1.08%=5.88%。(代号:合同二)
当2020年1月1日时,LPR为4.80%
合同一执行的利率为:4.80%+1.03%=5.83%
合同二执行的利率为:4.80%+1.08%=5.88%
总之,LPR变化,基点固定。
假如LPR继续下降,银行还保持初始利率不变,那么购房越迟的人,贷款利率相对越高。
各地执行方式不一样,我是拿我们这里举例。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新政实施前签订的住房贷款合同:
比如小丫的房贷合同是2018年初签订,利率在原基准利率4.9%的基础上上浮10%,也就是5.39%。有没有可能,参照这次的5年期LPR报价调整为4.8%*(1+10%)呢?
不好意思,没有可能。
以LPR为定价基准的商业性住房贷款新政,是从2019年10月8日起正式实施的,新政实施前已经签订的商业性住房贷款合同的,仍按照原合同执行。
2、新政实施后签订的住房贷款合同:
2019年10月8日后按照新政LPR定价执行的商业房贷,借款利率也不会马上随LPR的浮动而相应调整。
当时的新政有规定“加点数值应体现贷款风险状况,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而“借款人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可与银行金融机构协商约定利率重定价周期,重定价周期最短为1年。”
也就是说,在新政实施后签订的住房贷款合同,如果按揭人有和银行在合同中约定过“利率重定价”,在达到约定周期后可以调整LPR,但“加点值”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