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生活实用 天津信访办网上投诉

天津信访投诉平台1.0.2 官方版

天津信访投诉平台

类型:生活实用 版本:1.0.2 官方版

大小:22.4M 时间:2022-01-24

推荐语
推荐语
为消费者提供便捷的投诉举报渠道。
应用介绍

天津市公安信访大厅安卓APP。天津公安信访app方便群众快速投诉反映问题,系统将快速处理并反馈。实名投诉,请先前往天津市民生平台注册认证后再使用

天津信访投诉平台

天津信访投诉平台介绍

天津公安信访app是一款便民的移动服务软件,是个移动天津市公安信访大厅。在天津公安信访app中公众可快速投诉反映问题,实时查询信访相关信息等。

天津信访办举报电话

电话:022-83605622

投诉须知:

1.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注明姓名、住址、联系方式和请求、事实、理由;

2.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3.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诉讼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4.有权处理责任单位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根据有关规定,经批准后,可延长办理期限,但不得超过30日;

5.通过网上信访系统,信访人可对所提交的信访事项进行查询和满意度评价。

信访工作不予受理、不再受理的事项有哪些:

不予受理:

1.县级以上人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2.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

3.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

4.对处理(复查)意见不服,未提出复查(复核)请求而到上级机关走访的;

5.对处理(复查)意见不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期限未请求复查(复核)的;

6.对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提出的信访事项,上级机关不予受理的。不再受理:

已经复核备案终结的,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问题,各级信访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应用信息
相关版本
相关推荐
同一开发者
本类最新
相关专题
相关文章
用户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天津信访投诉平台1.0.2 官方版

生活实用 22.4M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