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Android 大小:94.4M
类型:电子书籍 更新:2022-01-21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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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进展,结合读者需求和本馆实际情况,我馆将于8月5日(周三)起进一步扩大有序开放,开放时间:周二、三、四、六、日,09:00-21:00;周一、五14:00-21:00;开放区域:一至四楼读者服务区域、自助图书馆。
东莞市图书馆移动客户端是专门提供便民、惠民的数字阅读学习。不仅能阅读图书,还能阅读期刊、报纸,聆听有声读物,观看学术视频等功能。该平台挂接图书馆的opac系统,可以直接查询到图书馆纸质图书的馆藏信息及纸质图书的在线续借功能。可提供3万种以上电子图书、3000种以上专题图书及5000种以上电子期刊在线阅读、下载实现数字公益文化服务的广覆盖、便利化服务。
1、外借量:教师20本,学生10本。
2、外借期限:教师6个月,学生1个月。基藏库图书、期刊、报纸及过刊合订本经馆长审核批准借阅期不得超过7天。
3、超期:读者借书超出了约定的借书期限,将被停止借书权,并且需缴纳超期违约金(0.1元/天/册)(三天以上节假日及寒暑假时间不计超期)。图书超期计算方式:借书日期+借阅时限=应还书日期。应还书日期在图书馆闭馆日期之内的,应在开馆后三日内归还图书,开馆第四日开始计算超期;应还书日期在图书馆闭馆日期之外的,应在应还书日期之前归还图书,应还书日期后一日开始计算超期。
5、预约:对于已经全部借出的图书,读者可进行预约,实行预约排队。读者手中有被预约的图书,系统通知后鼓励3天内归还。预约图书到馆后为读者在预约架上保留3天。累计3次没有及时取走预约图书的读者将暂停预约权限3个月。预约册数 = 可借册数 –已借册数
4、续借:如果所借图书既没有被预约也没有超期,读者可以在网上或到图书馆借阅大厅服务台办理续借。图书最多可续借1次,续期与借期相同。
5、图书损坏及遗失:读者所借书刊必须注意爱护,妥善保管。所借书刊如有遗失或严重损毁,应以与原书相同的版本,或经本馆同意的新版本赔偿。若不能赔偿同等版本或本馆同意的新版本图书时,须按照相关规定支付赔偿金。如损坏或遗失图书已超期,还应缴纳超期违约金。
6、离校:师生员工退休、调离、毕业等离校时,应还清所借图书,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东莞图书馆移动阅读平台是海沧区图书馆专门为广大市民读者提供的移动阅读平台,用户可在手机、pad等移动设备上自助下载电子书,移动阅读平台拥有超过百万册电子图书,海量报纸文章以及中外文献元数据供用户自由选择,为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移动阅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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